方程式求解問題 (第 5 頁) 康明昌
|
.原載於數學傳播第八卷第四期、第九卷第一期 .作者當時任教於台大數學系 •註釋 •對外搜尋關鍵字 |
令 G 是一個置換群,H 是其子集合,且 H 不是空集合。如果任取 ,而 恆落在 H 之內,則H叫做 G 的子群 (subgroup)。顯然 H 也是一個置換群。 若 H 是置換群 G 的子群,任取 ,定義 , 。 請注意,在大部分情況, 。但是 有同樣多的元素。
證明:很明顯, 。 沒有這麼明顯的是,若 ,則 或 。(請讀者自己證明。) 因此, ,並且 ,如果 。 注意, 。因此, 。
|
請讀者回憶一下,在本文4.3小節我們是怎樣定義 Galois 群。令方程式 的根是 ,…,。取一個 Galois 預解形 θ,考慮 ,其中 , ,且 f1(x) 是不可約的。則方程式 對於 K0 的 Galois 群 。 如果 K 是 K0 的某個擴張體,那麼原來方程式對於 K0 的 Galois 群與對於 K 的 Galois 群會不會一樣呢? 注意,若 ,f1(x) 是 K0[x] 的不可約多項式,但是 f1(x) 在 K[x] 之內很可能是可以分解的。例如,x2+1 在 Q[x] 是不可約,x2+1 在 卻能分解。
令
,其中
,
且 g1(x) 在 K[x] 是不可約的。考慮
不難證明,H 是 G 的子群。如果 K0 與 K 的取法更好的話,G 與 H 的關係還會更清楚,那就是,
以上定理的逆敘述,其實是正確的。即,
定理1 與定理2 告訴我們,陸續的把 xm=a 的根加入體 K(這些根都有根式解!),很可能把方程式 對於 K 的 Galois 群化簡為 ,其中 Gi 是 Gi-1 的正則子群,[Gi-1:Gi] 是質數,Gs 只含有一個排列。事實上這個推測剛好是 Galois 研究方程式有根式解的答案。他的結果是,
根據4.1的討論,我們把根式解的問題轉變成體的結構(某些體有那些特殊形式的子體)的問題。由定理 1,我們又可把體的結構的問題轉變成群的問題。這就是定理 3 的精神。 如果方程式 沒有根式解,定理 3 就沒有用了,我們也不能瞭解體 的結構 (,…, 是 的根)。事實上,Galois 探討體 的更深入的性質。在 Galois 的探討中,體 的性質與 Galois 群 G 的性質更加密切。這就是我們在下一小節所要討論的 Galois 理論。
|
令不可約方程式 的根為 ,…, 是包含 的一個體, ,G 是方程式 對於 K0 的 Galois 群。 若 H 是 G 的任意子群,定義 是 H 的任意元素。} 若 M 是 K 的任意子體,且 ,定義 是 M 的任意元素 }
由定理4,再配合定理1與定理2,很容易證出定理3。 定理4 的第(3)部分告訴我們,Lagrange 或其他人所努力尋找的各種預解形 (如果有的話),全都是由 Galois 群的正則子群所決定。 定理4 告訴我們的還不止如此。以前的數學家只想知道 是否只要把足夠多的開方根加入 K0 就能得到。他們的目的,對 Galois 來說,只是一個大計劃的一個小項目。Galois 要探討 的複雜程度; 他證明, 的複雜度恰好由 Galois 群 G 的複雜程度表現出來。 一個群 G 如果有一連串的子群 , 其中 |G0|,|G1|, …, |Gm| 是逐次減小且 |Gi| 是 |Gi-1| 的正則子群,這個群 G 看起來就比較容易處理。 一個不可交換群 G,如果除了 G 本身和單位元素之外, 沒有其他的正則子群,這種群就不太容易處理;Galois 聲稱,這種群至少要有60個元素。 9 從表面上,把體的結構的問題轉變成置換群的問題,似乎把問題簡化了,因為置換群頂多只有有限個元素,只有有限多種子群。事實上,的確有一些問題從體的角度考慮是非常困難,從置換群的角度來觀察卻是不難理解的。
|
利用定理4,Galois 可以證明以下的定理。
證明:由定理5的第(2)部分可知,如果 有根式解, 其 Galois 群的元素可以由 (r0xA141s) 決定, 。 因此 Galois 群頂多只有 (p-1)p 個元素。 五次一般方程式如果有根式解,其 Galois 群頂多只有 個元素。 但是由4.3小節的例子可知,五次一般方程式的 Galois 群是 S5,有 5!=120 個元素。因此五次一般方程式沒有根式解。 若 n>5,如果 n 次一般方程式有根式解,則任意 n 次方程式都有根式解。因此 xn-5(x5+a1x4+a2x3+a3x2+a4x+a5)=0 也有根式解。 但是 x5+a1x4+a2x3+a3x2+a4x+a5=0 是五次一般方程式,沒有根式解。 定理6 是 N.H. Abel 在1826年首先證明的。有了這個定理之後,我們不妨如此說, 方程式根式解的領域已沒有多少有意義的問題值得研究。不管我們用如何巧妙的方法導出三次或四次方程式根的公式,在數學上的意義是微乎其微。 Galois 理論的意義至少有兩個。第一,如果把體的結構的問題比做一座高山, 從某個角度來看(體的角度)簡直是懸崖峭壁,無處攀援,從置換群的角度來看, 山窮水盡之餘卻是柳暗花明的世界。這種處理數學問題的手法,以後一再的被數學家借鏡。 第二,Galois 理論開創了群論 (group theory) 的研究。 並且 Galois 的經驗告訴數學家,研究某個數學結構(集合、群、環、體、向量空間、拓樸空間、微分流型)的變換群 (transformation group),經常有助於瞭解這個數學結構, 這就是表現理論 (representation theorey) 何以如此重要的原因。 Nicholas Bourbaki 是二十世紀許多第一流數學家的團體的代稱,他們寫了許多書,其作者都冠以 Bourbaki 的名字。Bourbaki 的《Algebre》(代數學)自然也介紹 Galois 理論。 Bourbaki 認為,Galois 理論是極重要的數學工具,是從事高深數學研究的人必須具備的基礎知識; Galois 理論之中,最重要的是 Galois 理論的基本定理(定理4), 而所謂根式解的充分必要條件(定理3)只不過是 Galois 理論的一個習題罷了。 至於五次一般方程式無根式解(定理6)這個定理,在 Bourbaki 的書中根本沒有出現的資格, 因為 Bourbaki 認為那已經是一個死的問題!Bourbaki 的論斷是明睿,還是偏頗, 那倒是值得我們好好的想想看了。
|
|
(若有指正、疑問……,可以在此 留言 或 寫信 給我們。) |
EpisteMath (c) 2000 中央研究院數學所、台大數學系 各網頁文章內容之著作權為原著作人所有 |
編輯:朱安強 | 最後修改日期:4/26/2002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