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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ermat 在整數論提出許多重要的定理,我們你列出幾個比較為人熟知的。
- (1)
若 p 是質數,a 是任意整數,則
- (2)
正整數 n 可以寫成兩個平方數的和之充分必要條件是,
如果
…
是
n 的質因數分解乘積,
若 ,且
,…,
則 ,…, 都是偶數。
- (3)
任意正整數 n 都可以寫成四個平方數的和。
- (4) Fermat 是第一個求出
的所有整數解的人,
其中 A 是一個不含平方項的數。Fermat曾提出以下幾個問題,
同英國數學家挑戰,如,求
所有的整數解。結果被 W. Brouncker 求出答案。Brouncker 的名字被 Euler 誤會成 Pell,
從此這種方程式被叫做 Pell 方程式。其實叫做 Fermat 方程式還比較適當。
- (5)
Fermat 曾經聲稱,形式如
Fn = 22n + 1 的數都是質數。
的確,在 n=1,2,3,4 時都如此。但是 Euler 發現 641 能夠整除 F5。
這幾乎是 Fermat 在整數論犯過的唯一錯誤。
以下我們將證明第(1)與(2)的結果。
若 p 是一個質數,我們先列出在 p 之下同餘的幾個基本性質:
- (i)
若
則
或
- (ii)
若 a,b 是任意數且
則方程式必有唯一的解(在模 p 之下)
- (iii)
若 ,方程式
至多有 n 個不同餘的解。
- 說明:
(i) 只是「若 p 整除 ab,則 p 整除 a 或 b」的變形
(ii) 因為 a,p 互質,故可找到 u,v,滿足 au+pv=1 兩邊再 b。
(iii) 常見的因子定理仍可使用。再配合(i)。
- 定理4
若
,則
。
- 證明:
根據
因為
是整數,
且其分母部分與 p 互質,故 p 整除 。
令 b=1
得
故
以
代入,得
故
若
利用性質(i),得
- 引 1
- 證明:
1,2,…,p-1 是方程式
的 p-1 個不同餘的根。故
利用根與係數的關係(必須有性質(iii)),得
p 是奇數,故 (-1)p-1 =1。(若 p=2,這個敘述根本不值得證明。)
-
- 引 2 若 p 是奇質數,則
有解的充分必要條件是
- 證明:
若
則
故 必須是偶數。
若
無解。
對於
找 b,滿足
(利用性質(ii))很明顯的
把 1,2,…,p,這樣配對起來,再全部乘起來,得
由引1,得
故 是奇數。
-
- 定理5
若
是 n 的質因數乘積,
若 ,且
則 n=x2 + y2 有整數解的充分必要條件是 ,…, 是偶數。
- 證明:
- 第一步驟
若
是質數,則 p = x2 + y2 有解。
假設以上敘述不成立,取這樣最小的 p,使 p = x2 + y2 無解,
因為
有解,我們可取出互質整數 a,b,0<a,
,使得 np = a2+b2,且 n 是最小。顯然 1<n<p。
n 不是偶數,否則 a 與 b 必須是奇數。得
,矛盾。
若 q 是奇質數,且 q 整除 n ,則
否則
因 a,b 互質,故至少 a 或 b 不是 q 的倍數,
得
或
由引 2 得
因 ,故 q = u2 +v2 得
今
故
,
得
,
故
。
因此,
至少有一個可能是整數,可得
也是整數。
因此 n 不是滿足
np = a2 + b2 的最小數。矛盾。
- 第二步驟
利用
(u2 + v2)(a2 +b2) =(ua + vb)2 + (ub -va)2
可證明,若 ,…, 是偶數,
則 n = x2 + y2 有解。
- 第三步驟 若 n=x2 + y2 有解,則 ,…, 是偶數。
令 d 是 x 與 y 的最大公約數,且 ,…,
有一個不是偶數。設 是奇數。
因
,
且 p1 整除 ,得
今 與 互質,故
或
與引 2 矛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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