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薛西弗斯的巨石
談費瑪最後定理
(第 3 頁)

蔡聰明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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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原載於科學月刊第二十六卷第一期
.作者當時任教於台大數學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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費瑪最後定理的誕生

代數學之父丟番圖(Diophantus,約西元250年左右)寫了《算術》(Arithmetica)一書,其中討論許多代數方程式的正整數(或有理數)解之問題。巴切(Bachet, 1581∼1638)在1621年將它譯成拉丁文,費瑪(Fermat,1601∼1665)在1630年代對這個譯本勤加研讀,其中第二冊的第8個問題跟畢氏三元數關係密切:

給定一個平方數,將它分成兩個平方數之和。

接著費瑪很自然就會考慮

\begin{displaymath}
x^n+y^n=z^n,\quad n=3,4,5\cdots
\end{displaymath} (6)

的正整數解問題。這叫做類推(analogy),是數學發展與思考的重要方法之一。

費瑪在書頁的空自處寫道:

然而,我們不可能將一個立方數表成兩個立方數之和,也不可能將一個四次方數表成兩個四次方數之和。更一般地,除了平方數之外,任何次方數都不能表成兩個同次方數之和。我已經發現了一個美妙的證明,但是由於空自處太小,所以沒有寫下來。

這就是頂頂著名的費瑪最後定理的由來,它誕生於1637年。

為何要叫做「最後定理」?這已不可考。有一種猜測是說,費瑪本來有許多猜測,但後來都陸續被證明或否證,只剩下這個「最後定理」是最後還未解決的。

數論跟經驗科學一樣,有許多結果是先經過觀察與擬似實驗發現的,得到猜測(conjectures),然後再小心地求證,即作證明或否證(proof or refutation)。有了證明,「猜測」才變成「定理」。如果一個猜測既沒有證明也沒有否證,那就只能保留為「猜測」的身份。因此,費瑪最後定理是數學中唯一以「定理」之名而行的一個「猜測」,希望不久的將來能夠變成一個真正的定理。

有些數學家懷疑,費瑪說他已發現一個美妙的證明,真情可能是:

(1)他的證明必含有錯誤;

(2)他只證明了 n=3, n=4 的特例,就大膽地 宣稱對於所有的 n=3,4,5,… 都成立了。這叫做(枚舉)歸納法。例如費瑪觀察數列 22n+1, $n\in N$,首四項 5,17,257,65537 都是質數,於是他就猜測:對所有自然數 n22n+1 都是質數。他拿這個問題去向華利斯 (Wallis) 及其它英國數學家挑戰。後來尤拉 (Euler) 否證了費瑪的猜測,因為當 n=5 時,232+1 可被 641 整除。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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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:鄧惠文 最後修改日期:4/29/20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