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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原載於數學傳播第十五卷第一期 .作者當時任教於台大數學系 | ||
向量外積與四元數
李白飛 |
有「內積」就應該有「外積」,聽起來似乎理所當然, 其實並不盡然,只有三維空間中,才有外積的定義。 再說「內」、「外」之分, 似乎是歷史的錯誤;兩個向量的內積,並不是個向量,而是個純量(數), 然而兩個三維向量的外積,卻仍是個向量,絲毫不見「外」。
在三維空間中,兩個向量的外積,可以自然地描述,也可以藉由座標來定義。
設 , 為空間中兩個不平行的非零向量,
其外積
為一長度等於
,(θ為 , 兩者交角,且 ),
而與 , 皆垂直的向量。通常我們採取「右手定則」,
也就是右手四指由 的方向轉為 的方向時,大拇指所指的方向規定為
的方向。例如在右手系的空間座標中,
若
分別代表 x軸、y軸、z 軸正向的單位向量,則
另外,顯而易見的是, , 的外積與其次序有關, 並不等於 ; 事實上, 。當, 中有一個零, 或者兩者平行時,則令 。
如果選定一組座標系,
為對應的三正交單位向量,則 與 的外積,可藉由其分量表示出來:
若
,
,則
假使我們借用行列式的符號,不妨把它寫成 不但容易記,而且也可以經由行列式的性質,驗證一些外積的性質。
這兩個方法,各有千秋,前者易懂,後者好算。借助於座標化,
我們可以透過機械的運算(可能繁但不會難),驗證一些類似
的複雜式子。即使只知道定義,你一樣可以驗證,然而自然的描述法,就很難辦到。 不過,引進座標系來定義,終不免有個疑慮,那就是:選擇不同的座標系,會不會導致不一樣的外積?
由行列式的性質可知,若將
分別代以a1, a2, a3 或 b1, b2, b3,則(*)之行列式等於 0,也就是說
。換句話說,
與 , 兩向量都正交。
另外
而我們知道, ,因此, ,總而言之, 為一長為 ,而與 , 皆正交的向量,可見與座標系的選取無關。
外積的運算,與一般的乘積,有同有不同。相同的是,分配律成立:
不同的是,交換律與結合律並不成立。 (試舉一例,說明 不必等於 !) 取而代之的是,反交換律 及 Jacobi 恆等式 另外,純量與向量的混合結合律則無問題: 現在,我們來看一些簡單的應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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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:張觀洋 / 校對:陳文是 / 繪圖:簡立欣 | 最後修改日期:4/26/2002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