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把一生完全投注在最後定理的,威爾斯決非第一人,
德國數學家庫麥爾(E.E. Kummer, 1810-1893)先於威爾斯一百多年。
庫麥爾發明代數整數的因式分解理論,完全針對最後定理而來,
他把奇質數分成兩類:規則質數與不規則質數。
若質數 p 不整除代數體
的類數時,
則稱 p 是規則質數,否則是為不規則質數,庫麥爾也發現了界定方法。
-
- 庫麥爾判別定理:
- p 是規則質數的充要條件是 p 不能整除
伯努利數 B2, B4,…,
的分子。
這裡的伯努利數 (Bernoulli numbers) 是透過下面遞迴定義的一串有理數:
早在一七三五年,尤拉(L. Euler, 1707-1783)就利用這些數來表示連續正整數的偶次倒數和:
這是為紀念他的啟蒙恩師伯努利(Johann Bernoulli, 1667-1748),庫麥爾證明了下面的定理。
-
- 庫麥爾定理:
- 費馬最後定理對規則質數 p 成立。
因而剩下的只是不規則質數,本來庫麥爾認為不規則的質數是有限個,而可被一一擊破。運用這手法,數學家在威爾斯提出證明之前已得證費馬最後定理對n<125000皆成立。
庫麥爾無意間發現了庫麥爾同餘式:
若p是質數,m是不能被p-1整除的偶數,則
根據這個同餘式,可很快得證不規則質數的個數無窮多個,這完全粉碎了庫麥爾的美夢。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