鴿籠原理 (第 2 頁) 謝聰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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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原載於數學傳播第二卷第四期 .作者當時任教於中央大學數學系 •對外搜尋關鍵字 |
鴿籠原理有一種更廣義的形式,那就是組合學上有廣泛應用的蘭姆西 (Ramsey) 定理,定理敘述前先看一個特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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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敘述方便,集合 S 的子集 T 若具有 l 個元素我們稱 T 為 S 的 l-子集。蘭姆西定理是說
當 l=2, t=2, q1 = q2 = 3 時
N(q1,q2;l) = 6 即為上一節所舉的例子。當 l=1 時
即是鴿籠原理。
蘭姆西定理可以說是將鴿籠原理從裝 1-子集的籠子推廣到裝一般 l-子集的籠子。
稱為蘭姆西數,
一般情形蘭姆西數並不能寫成 q1, q2,…,qt 及 t 的整齊形式,這也是此定理難說、難懂的原因。
蘭姆西數由定理可知是確定存在的,但到底為何數,所知極少。譬如
蘭姆西定理的證明運用數學歸納法,雖巧妙但稍微繁複,在此從略。有興趣的讀者請參看文後參考文獻。 為了使讀者對蘭姆西定理有比較具體的形象,我們用以下不太精確的語言再加說明。 考慮 l=20,q1=50,q2=10 的情形。 定理告訴我們蘭姆西數 N(50,100;20) 存在, 但 N(50,100;20) 確為何數並不知道,姑且當它為1000好了。 S 是一個點數大於或等於1000的集合, 將 S 中所有20點的集合分為黑與白兩類。 那麼,S 中一定有一個子集 T 滿足下列二條件之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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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面上四點,雖無三點共線,但不一定構成凸四邊形,然而點數超過四點必定其中有四點構成凸四邊形。我們將在此給予更一般性的證明作為蘭姆西定理應用之一例。
借用兩個事實作為引理。
定理的證明如下: 將平面上所有四點的集合分為兩類 S1 及 S2。四點構成凸四邊形者屬於 S1;四點構成凹四邊形者屬於 S2。 設定 q1 = m,q2 = 5 及 l=4,則蘭姆西數 N(m,5;4) 存在。 令 N(m) = N(m,5;4)。 若 ,平面上 n 點的集合 S,其中無三點共線者必含有一子集 T 滿足(i) T 具有 m 點且 T 之任四點構成凸四邊形,或滿足(ii) T 具有 5 點且 T 之任四點構成凹四邊形。但由引理 1, (ii)之發生為不可能,故 T 滿足(i)。由引理 2 得知 T 構成凸 m 邊形,定理得證。 N(m) 之存在已證明確定,但 N(m) 確為何數與蘭姆西數一樣所知無幾。 例如 N(4)=5, N(5)=9 但 就不知道了。 有人猜測 N(m)= 2m-2 +1 ,對此至今尚無證明或反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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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形學(Graph theory) 是組合理論很重要的一分支。 很多非連續模型 (Discrete model) 都可用圖形 (graph) 來描述。 所謂的圖形是指一個有限集合 V 及 V 中之一些 2-子集 E。V 中之元素稱為點, E 中之元素稱為線。普通記為 G= (V,E),稱 G 為一圖形 (graph)。 若 (x,y) 為 E 中元素,則稱點 x 與點 y 相鄰或點 x 與點 y 有關聯。 以下圖三都是圖形簡單的例子。圖三中以「•」代表屬於 V 之點, 兩點間若有線相連則此兩點構成的 2-子集屬於 E。
結構最簡單的圖形為 E 等於空集合或 E 等於所有 V 之 2-子集。 前者稱為無趣圖形,後者稱為完整圖形。 完整圖形之點數有 p 個時稱該圖形為 p 階完整圖形, 記為 Kp 圖三中前三個圖形各為2階,3階,4階的完整圖形。 對任一圖形 G=(V,E),我們可以考慮其互補圖形 , 此中,V' = V 及 E' = 所有 V 之 2-子集扣除 E。 圖三中最後兩個圖形互補。 給定一個圖形 G=(V,E),很自然將 V 之所有 2-子集分為二類 S1 = E。 及 S2 = X-E。p 及 q 為不小於 2 之整數。若 G 之點數 n N(p,q;2) 時,V 中有子集 T 滿足 (i) T有 p 點且T之所有 2-子集屬於 S1, 或滿足(ii) T 有 q 點且 T 之所有 2-子集屬於 S2。換言之,
因此蘭姆西定理以圖形學之觀點是說:
「對任意給定不小於 2 之整數 p 及 q 必有一正整數 N(p,q;2) 存在。 任意圖形 G,只要其點數 ,必然 G 包含 Kp 或 包含 Kq。」 例如,知道 N(3,6;2)=18。這表示點數 17 以上的圖形必然有 3 點,兩兩有線相連;或有 6 點,兩兩無線相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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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:康明軒 | 最後修改日期:4/26/2002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