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鴿籠原理 (第 2 頁)

謝聰智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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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原載於數學傳播第二卷第四期
.作者當時任教於中央大學數學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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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. 三個知友或三個陌生人

鴿籠原理有一種更廣義的形式,那就是組合學上有廣泛應用的蘭姆西 (Ramsey) 定理,定理敘述前先看一個特例。

   
 
2.1. 三知友或三鮮人

一群人,人數大於等於 6,必然有三知友兩兩彼此認識或有三新鮮人兩兩彼此都不認識。以下就是證明。

任取一人名之為 A,其他人,人數至少為 5,可分為二類。 與 A 認識者為一類,與 A 不認識者為另一類,由鴿籠原理, 必有一類人數大於等於 3。 令此三人之名為 BCD。 若 BCD 皆與 A 認識 且其中有二人彼此相識,則 A 及此二人為三知友, 不然 BCD,兩兩不認識則 BCD 為三新鮮人; 若 BCD 皆與 A 不認識且其中有二人彼比不相識, 則 A 與此二人為三新鮮人,不然 BCD 中兩兩互相認識則 BCD 為三知友。無論有三知友或三新鮮人,結論都是對的。

6 是滿足上述性質最小整數,它有特殊的意義,我們記為 N(3,3;2) = 6, 表示「一群人 S,人數未知。但 S 中任 2 人的關係分為兩類,且知道 S 中有一小群人 TT 人數為 3 而 T 中所有 2 人的關係都屬於同一類,則 S 的人數至少為 6」。圖二中頂點 ABCDE 代表五人,其二人之關係分為實線相連的與虛線相連的兩類。 很容易看出任意三人其所有 2 人的關係不可能屬於同一類。



圖二

   
 
2.2. 蘭姆西定理

為敘述方便,集合 S 的子集 T 若具有 l 個元素我們稱 TSl-子集。蘭姆西定理是說

蘭姆西定理:
Sl-子集分為 S1,S2,…, St 等互不相交之 t 類,任意給定不小於 lt 個整數 q1,q2,…,qt,一定可以找到一個最小整數 $N(q_1, q_2, \cdots, q_t ; l)$,只要 S 的元素個數 $n \geq$ $N(q_1, q_2, \cdots, q_t ; l)$S 中必定有子集 T,其元素個數為某一 qk 且所有 Tl-子集都屬於 Sk

l=2, t=2, q1 = q2 = 3N(q1,q2;l) = 6 即為上一節所舉的例子。當 l=1

\begin{displaymath}
N(q_1,q_2,\cdots \cdots q_t;l)
= q_1 + q_2 + \cdots \cdots + q_l - t +1
\end{displaymath}

即是鴿籠原理。

蘭姆西定理可以說是將鴿籠原理從裝 1-子集的籠子推廣到裝一般 l-子集的籠子。 $N(q_1, q_2, \cdots\cdots q_t;l)$ 稱為蘭姆西數, 一般情形蘭姆西數並不能寫成 q1, q2,…,qtt 的整齊形式,這也是此定理難說、難懂的原因。 蘭姆西數由定理可知是確定存在的,但到底為何數,所知極少。譬如

\begin{displaymath}
\begin{array}{lll}
N(3,3;2) = 6 & N(3,4;2) = 9, & N(3,5;2)=14 \\
N(3,6;2) = 18 & N(4,4;2) =18, & N(3,3,3;2)=17
\end{array}\end{displaymath}

蘭姆西定理的證明運用數學歸納法,雖巧妙但稍微繁複,在此從略。有興趣的讀者請參看文後參考文獻。

為了使讀者對蘭姆西定理有比較具體的形象,我們用以下不太精確的語言再加說明。 考慮 l=20q1=50q2=10 的情形。 定理告訴我們蘭姆西數 N(50,100;20) 存在, 但 N(50,100;20) 確為何數並不知道,姑且當它為1000好了。 S 是一個點數大於或等於1000的集合, 將 S 中所有20點的集合分為黑與白兩類。 那麼,S 中一定有一個子集 T 滿足下列二條件之一:

(1) T 共有50點且 T 之所有20點的子集(此種子集的個數有 ${50 \choose 20}$ 個)都是黑的。
(2) T 共有100點且 T 之所有20點的子集(此種子集的個數有 ${100 \choose 20}$ 個)都是白的。

   
 
2.3. 平面上之凸多邊形

平面上四點,雖無三點共線,但不一定構成凸四邊形,然而點數超過四點必定其中有四點構成凸四邊形。我們將在此給予更一般性的證明作為蘭姆西定理應用之一例。

定理 對任意 $m \geq 4$ 的整數,可找到正整數 N(m)。 若 $n \leq N(m)$,平面上無三點共線的任意 n 點中必定有 m 點構成凸 m 邊形。

借用兩個事實作為引理。

引理1: 平面上有五點,其中任意三點不共線,則五點中必有四點構成凸四邊形。
引理2: 平面上有 m 點,其中任意三點不共線,但任意四點構成凸四邊形, 則此 m 點構成凸 m 邊形。

定理的證明如下:

將平面上所有四點的集合分為兩類 S1S2。四點構成凸四邊形者屬於 S1;四點構成凹四邊形者屬於 S2。 設定 q1 = mq2 = 5l=4,則蘭姆西數 N(m,5;4) 存在。 令 N(m) = N(m,5;4)。 若 $n \geq N(m)$ ,平面上 n 點的集合 S,其中無三點共線者必含有一子集 T 滿足(i) T 具有 m 點且 T 之任四點構成凸四邊形,或滿足(ii) T 具有 5 點且 T 之任四點構成凹四邊形。但由引理 1, (ii)之發生為不可能,故 T 滿足(i)。由引理 2 得知 T 構成凸 m 邊形,定理得證。

N(m) 之存在已證明確定,但 N(m) 確為何數與蘭姆西數一樣所知無幾。 例如 N(4)=5, N(5)=9$m \geq 6$ 就不知道了。 有人猜測 N(m)= 2m-2 +1 ,對此至今尚無證明或反證。

   
 
2.4. 圖形學觀點看蘭姆西定理

圖形學(Graph theory) 是組合理論很重要的一分支。 很多非連續模型 (Discrete model) 都可用圖形 (graph) 來描述。 所謂的圖形是指一個有限集合 VV 中之一些 2-子集 EV 中之元素稱為點, E 中之元素稱為線。普通記為 G= (V,E),稱 G 為一圖形 (graph)。 若 (x,y)E 中元素,則稱點 x 與點 y 相鄰或點 x 與點 y 有關聯。 以下圖三都是圖形簡單的例子。圖三中以「•」代表屬於 V 之點, 兩點間若有線相連則此兩點構成的 2-子集屬於 E



圖三

結構最簡單的圖形為 E 等於空集合或 E 等於所有 V 之 2-子集。 前者稱為無趣圖形,後者稱為完整圖形。 完整圖形之點數有 p 個時稱該圖形為 p 階完整圖形, 記為 Kp 圖三中前三個圖形各為2階,3階,4階的完整圖形。 對任一圖形 G=(V,E),我們可以考慮其互補圖形 $\overline{G} = (V',E')$, 此中,V' = VE' = 所有 V 之 2-子集扣除 E。 圖三中最後兩個圖形互補。

給定一個圖形 G=(V,E),很自然將 V 之所有 2-子集分為二類 S1 = E。 及 S2 = X-Epq 為不小於 2 之整數。若 G 之點數 n $\geq$ N(p,q;2) 時,V 中有子集 T 滿足 (i) Tp 點且T之所有 2-子集屬於 S1, 或滿足(ii) Tq 點且 T 之所有 2-子集屬於 S2。換言之,

(i) 發生時 TKp
(ii) 發生時 $\overline{T}$Kq

因此蘭姆西定理以圖形學之觀點是說:

「對任意給定不小於 2 之整數 pq 必有一正整數 N(p,q;2) 存在。 任意圖形 G,只要其點數 $n \geq N(p,q;2)$,必然 G 包含 Kp$\overline{G}$ 包含 Kq。」

例如,知道 N(3,6;2)=18。這表示點數 17 以上的圖形必然有 3 點,兩兩有線相連;或有 6 點,兩兩無線相連。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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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:康明軒 最後修改日期:4/26/20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