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星運動三大定律
曹亮吉 |
.作者任教於台大數學系 |
十七世紀初,Kepler 提出行星運動三大定律,使西方天文學起了巨大的改變。十七世紀下半,Newton 提出了他自己的運動定律及萬有引力定律,並且證明在適當的條件下,Kepler 行星運動定律與萬有引力定律是可以互導的。
1601年 Kepler 接替著名的天文學家 Tycho Brahe(1546∼1601年),成為神聖羅馬帝國的宮廷數學家。Kepler 不但接替了 Brahe 的職位,而且繼承了他的遺產──幾十年的星象紀錄(望遠鏡發明前最精確的紀錄)。
Kepler 仔細核算這些紀錄,設想行星運動種種可能的軌道,經過多年的努力,終於在1609年發表他的頭兩條運動定律,然後再經過十年的努力,於1619年發表第三運動定律。這三條定律是這樣的:
這三條定律將太陽系用數學結成一體,使 Copernicus 的太陽中心說得以確立,使天文學在定性定量兩方面都進入了新紀元。
半個世紀後,Newton 提出了他自己的運動定律,其中第二條說:力向量 、加速度向量 與質量 m 之間的關係為 。 Newton 的萬有引力定律則說:質量 M 對質量 m 的引力 為 ,G 為萬有引力常數。此處的 M 所在位置為原點, 表 m 所在位置之位置向量。
如果 M 表太陽,m 表一行星,則由 Newton 第二運動定律及萬有引力定律可得 , 它把行星運動的位置向量與加速度向量以簡單的公式相聯。
用極坐標,將太陽置於原點, 表行星的位置。設
為位置向量的單位向量,
為與
垂直的單位向量,t 表時間,則經由連鎖法則的計算可得
Kepler 定律與萬有引力定律之間的互導,其主要架構如下:
以上的互導做了如下的假定:行星只受制太陽的引力。事實上,根據萬有引力,行星也受到其他行星的引力,只是此引力比太陽的小得太多,其結果使得行星的實際軌道稍有偏離理想的橢圓形軌道;此種現象稱為擾動。
英國天文學家 J. Adams(1819∼1892)及法國天文學家 U. de Verrier(1811∼1877)於1840年代,為了解釋天王星的擾動現象與預期的(受到已知行星的擾動)有些出入,而預測另有一未知的行星。他們都計算了該未知行星的軌道,而根據 de Verrier 的計算,德國天文學家 J. Galle 於1846年用望遠鏡找到了海王星。
故事再重演一遍,根據海王星的擾動,天文學家在1930年找到了冥王星。
Newton 在考慮引力問題時,遇到一難題如下,假定球體各點的密度只與到球心的距離有關,則球體對質點的引力是否等於和質點全集中在球心後對質點的引力?這是有相當難度的三重積分問題,Newton 經過長久的嘗試,最後才以變換變數的方法來解決。
(節錄自曹亮吉主編之《微積分》,16-2及15-4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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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:黃信元 | 最後修改日期:9/30/200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