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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原載於科學月刊十六卷第三期
.作者當時任教於台大數學系

註釋
 

存在與建構

曹亮吉

 
 

數學的證明有所謂的存在型及建構型兩類。譬如要證明任何兩個正整數 ab 都有最大公約數,我們可以這麼證:考慮型如 ax+by 的整數,其中 xy 為任意的整數。設 d=ax0+by0 為 {ax+by} 中最小的正數;這樣的 d 一定存在,而且它就是 ab 兩數的最大公約數 註1 。 這是一個存在型的證明:d 雖然是存在的,但如果 a=1011+1,b=1021+1,這個證明卻無法告訴我們 d 到底是多少。

在《原本》中,歐幾里得用的是輾轉相除求最大公約數的方法,它不但告訴我們兩個正整數一定有最大公約數,而且告訴我們怎樣去找。這是建構型的證明。

其實,在《原本》中,歐幾里得已經會使用存在型的證明。他說質數有無窮個;假設不然,設 $p_1,\cdots,p_n$ 為所有的質數。考慮 $m=p_1 \cdots p_n+1$ 這個數,它的質因數一定不是 pi,因為 pim 都除不盡。所以 $p_1,\cdots,p_n$ 為所有的質數這樣的假定是錯的,所以質數有無窮個。在這個證明過程中,歐幾里得並沒有把無窮個質數造出來給你看,所以這是存在型的證明。其實只要稍加修改,上述的證明就可以變成建構型的:假定我們已經找到 n 個質數 $p_1,\cdots,p_n$,則將 $m=p_1 \cdots p_n+1$ 這個數分解,所得的質因數一定和 pi 不同,所以我們可以找到第 n+1 個質數。依建構型的觀點,這種潛在的無窮方法是可以接受的。

雖然歐幾里得已經使用了存在型的證明,但希臘以降直到十八世紀為止,數學證明幾乎都是建構型的,這大概和希臘的數學以尺規作圖實際能建構者為限有關。譬如用尺規作圖無法作出一角的三等分線,所以有關三等分線的性質就少有人研究。到了十九世紀,從 Gauss 代數基本定理的存在型證明(見科學月刊第十六卷第一期本欄)開始,這一類型的證明就愈來愈普遍。

十九世紀下半有所謂的代數不變量論。譬如將二次三項式 ax2+bxy+cy2 施以線性變換

\begin{displaymath}
x=\alpha x'+\beta y' \: , \: y=\gamma x'+\delta y' \: , \:
\alpha \delta -\beta \gamma =1
\end{displaymath}

而得 a'x'2 + 2b'x'y'+c'y'2,則判別式 b2-ac=b'2-a'c')是個不變量。一般而言,將某種形式的多項式施以某種變換可得許多不變量。在這許多不變量中想找出一組有限個基本不變量,使得其他的不變量都能由這些基本不變量表出,這是當時代數不變量論的最主要課題。於是每換一種形式的多項式或一種變換,數學家就努力尋找相對的基本不變量。所以代數不變量論就熱鬧了好一陣子。想不到,到了1888年,Hilbert 卻一口氣把這個問題在形式上解決了。但解決的方法很奇怪:他證明在任何情形下,一組有限個基本不變量一定是存在的;可是這個證明卻無法告訴我們怎麼找。這是存在型的證明。它的出現,使不變量的研究意態闌珊,不久就宣告死亡。難怪當時的不變量大王 Gordan 忍不住說:「這種證明不是數學,它是神學!」

的確,少數一些數學家對於存在型的數學很是反感,尤其是當集合論興起,引出許多矛盾的問題。他們認為只是存在而不知在那兒的,就不該算是數學的實體;當集合的濫用引出許多矛盾之後,更有一派數學家極力主張惟有建構型的實體、建構型的證明才能接受。他們找出存在型的「禍根」,包括無窮集合論、邏輯上的矛盾證法及排中律,這些統統在排除之列。

建構學派的基本觀點是這樣的:自然數是一切數學的出發點,凡是能從自然數一步一步建構出來的(不能用存在型的方法)才算是數學的實體。實數整體由此不可得,不能做為研究的對象。其他的無窮元集合也一樣,都在排除之列,除非是像自然數 1,2,3……那樣的潛在的無窮。所以建構學派否定無窮,這是大部分數學家所不能接受的,尤其是 Zermelo、Fraenkel、von Neumann 等人修訂了集合論公理之後,集合論一方面足夠導出傳統的分析學內容,另一方面也免除了集合論濫用所引起的許多矛盾;否定無窮,就使數學園地大為縮小。Hilbert 說:「沒有人能夠把我們從 Cantor(集合論的發明者)為我們建造的樂園中趕出去。」大部分的數學家都會同意這樣的看法。

在「質數無窮多」的證明中,歐幾里得先假設質數個數有限,然後導出質數個數不是有限的結果。根據「一個敘述及其否定不能同時為真」的邏輯原理,質數個數有限的假定錯了,這是所謂的(歸於)矛盾(的)證法。從「質數個數有限的假定錯了」推到「質數個數無窮」,則要用排中律,它說:一個敘述及其否定兩者之中有一要為真。雖然矛盾證法與排中律我們是那麼熟悉,對數學的證明是那麼有用,但它們確實是許多存在型證明的根源。如果堅持建構型的證明,那麼也只好忍痛割愛了。

當然,矛盾證法與排中律是那麼可愛,大部分的數學家愛用都來不及,當然不會附和建構學派的主張。因此二十世紀數學的特色之一,仍然是存在型的證明大行其道。其實就建構的觀點而言,存在型的證明也有其用處。譬如,根據存在型的證明,二次常微分方程式 y"=-y 的解為二維的線性組合。當我們知道,$y=\cos x$,$y=\sin x$ 是兩個線性無關的解後,存在型的證明告訴我們: $a\cos x+ b \sin y$ 是所有可能的解──這正是建構型證明所要的。

二十世紀中葉以來,電腦科學興起。電腦注重的是算則 (algorithm)──一步一步的計算步驟,因此存在型的證明就與電腦計算聯不上關係,惟有建構型的證明才為電腦所歡迎。於是建構型的數學又漸漸抬頭,不少人找出從前用存在型證明證過的定理,想辦法重新用建構型的方法證明。甚至只刊登建構型證明的雜誌也都出現了。雖然如此,電腦計算總有容量的限制,想知道誤差有多少,卻往往需要存在型數學的幫忙。電腦只能說不願意臣屬於存在型的數學,但還是歡迎它的拔刀相助的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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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:洪瑛 最後修改日期:2/17/2002